退款政策

依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十九條第二項及行政院公告之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本店退換貨政策如下:

一、七天猶豫期合理例外與不適用情形

下列情形不適用七天無條件退貨:

  1. 生鮮食品
    商品保存期限短、無法回收再販售(如蛋糕、甜點)。

  2. 客製化商品
    依個別需求製作之禮盒、彌月、喜餅及蛋糕甜點。

  3. 食品衛生安全原則
    商品一經拆封、食用、或因保存不當致變質者。

  4. 無故未取件與拒收
    已出貨商品如因收件人不可歸責於本店之事由退回者,消費者須負擔來回運費,並不得要求退貨。

  5. 易碎禮盒商品
    外盒於運送過程可能輕微磨損或位移,不構成瑕疵。


二、商品瑕疵與缺失處理

若發現商品短缺、錯誤、失溫或運送破損等瑕疵,請於收貨當日:

  1. 拍照保存證據(含商品、外箱與宅配單)

  2. 立即聯繫Line官方客服@thatstarta

經本店鑑定後,將提供補寄或後續處理方案。


三、退款申請資訊

請提供:

  • 訂單編號

  • 訂購人姓名與電話

  • 退換貨原因(非必填)

  • 退款帳戶資訊(如適用)

如使用虛擬帳號付款取消訂單,須酌收:

  • 銀行轉帳費用:依銀行公告為準

  • 退款方式與金流手續費說明(綠界金流)

    一、信用卡付款退款

    • 整筆訂單將退刷至原信用卡帳戶

    • 實際入帳日依各發卡銀行作業時間為準


    二、ATM 虛擬帳號付款退款

    顧客提供之退款帳戶若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,將扣除跨行轉帳手續費,標準如下:

    訂單金額跨行轉帳手續費
    501–1,000元每筆 10 元
    1,001元以上每筆 15 元

    (若為中國信託帳戶則免跨行手續費)


    三、綠界金流服務費扣除(付款成功之訂單適用)

    付款成功後將產生綠界金流服務費 5%
    (最低收取 10 元,未達則以 10 元計)

    退款時需按下列方式扣除金流服務費:

    計算範例

    訂單金額服務費比例應扣金額
    1,000元5%50元
    100元未達最低額度,改收 10 元10元



四、訂單取消

商品皆為新鮮製作:
門市取貨日前一日 恕無法取消訂單

宅配到貨日的前一日 (寄出當日) 恕無法取消訂單


聯絡我們

如果您對本條款有任何疑問,請與我們聯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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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市電話:03-658177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