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款政策
依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十九條第二項及行政院公告之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本店退換貨政策如下:
一、七天猶豫期合理例外與不適用情形
下列情形不適用七天無條件退貨:
生鮮食品
商品保存期限短、無法回收再販售(如蛋糕、甜點)。客製化商品
依個別需求製作之禮盒、彌月、喜餅及蛋糕甜點。食品衛生安全原則
商品一經拆封、食用、或因保存不當致變質者。無故未取件與拒收
已出貨商品如因收件人不可歸責於本店之事由退回者,消費者須負擔來回運費,並不得要求退貨。易碎禮盒商品
外盒於運送過程可能輕微磨損或位移,不構成瑕疵。
二、商品瑕疵與缺失處理
若發現商品短缺、錯誤、失溫或運送破損等瑕疵,請於收貨當日:
拍照保存證據(含商品、外箱與宅配單)
立即聯繫Line官方客服@thatstarta
經本店鑑定後,將提供補寄或後續處理方案。
三、退款申請資訊
請提供:
訂單編號
訂購人姓名與電話
退換貨原因(非必填)
退款帳戶資訊(如適用)
如使用虛擬帳號付款取消訂單,須酌收:
銀行轉帳費用:依銀行公告為準
整筆訂單將退刷至原信用卡帳戶
實際入帳日依各發卡銀行作業時間為準
退款方式與金流手續費說明(綠界金流)
一、信用卡付款退款
二、ATM 虛擬帳號付款退款
顧客提供之退款帳戶若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,將扣除跨行轉帳手續費,標準如下:
| 訂單金額 | 跨行轉帳手續費 |
|---|---|
| 501–1,000元 | 每筆 10 元 |
| 1,001元以上 | 每筆 15 元 |
(若為中國信託帳戶則免跨行手續費)
三、綠界金流服務費扣除(付款成功之訂單適用)
付款成功後將產生綠界金流服務費 5%
(最低收取 10 元,未達則以 10 元計)
退款時需按下列方式扣除金流服務費:
計算範例
| 訂單金額 | 服務費比例 | 應扣金額 |
|---|---|---|
| 1,000元 | 5% | 50元 |
| 100元 | 未達最低額度,改收 10 元 | 10元 |
四、訂單取消
商品皆為新鮮製作:
門市取貨日前一日 恕無法取消訂單
宅配到貨日的前一日 (寄出當日) 恕無法取消訂單
聯絡我們
如果您對本條款有任何疑問,請與我們聯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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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市電話:03-6581776